当你拥有了一个聪明、傲娇又忠犬的男友……
约会时,他说:“我对这种事没兴趣。不过如果你每十分钟亲我一下,我可以陪你做任何无聊的事。”
吃醋时,他说:“与我相比,这个男人从头到脚写满愚蠢。唯一不蠢的地方,是他也知道你是个好女人。”
做~爱时,他说:“虽然我没有经验,但资质和领悟力超群。顺便提一句,我的观察力也很好。”
求婚时,他说:“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闭眼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
他却牵引着我,从平静平凡的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本文男主身为教授,聪明、傲娇、忠犬、高智商低情商,女主甜美温柔、敏锐聪慧。两人相处情景欢乐爆笑,在一起又一起案件中日久生情,从平静平凡的生活,携手走向刺激有肆意的人生。当你拥有了一个聪明、傲娇又忠犬的男友……
约会时,他说:“我对这种事没兴趣。不过如果你每十分钟亲我一下,我可以陪你做 任何无聊的事。”
吃醋时,他说:“与我相比,这个男人从头到脚写满愚蠢。唯一不蠢的地方,是他也知道你是个好女人。”
求婚时,他说:“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
他却牵引着我,从平静平凡的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喜欢男主性格,本文有点血腥(因男主是查案的)不喜勿看。(书城有售。。。本人已买)(七)
花了一周时间终于看完这部小说,小说节奏很快,主角爱恨分明,从最开始的尖刀队到真灵界的万仙山再到神界的万妖之祖,整个过程跌宕起伏。决对神作。但我却打了4星,因为小说后期有点拖,导致小说太长还有关于郑秀儿那,没写清楚,不认真读,读不懂,,这部小说读完后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看过遮天的朋友一定在结尾会感受的到。此书必神作,但不知为何人这么少?,,(逆袭的孔乙己)
等了近十年,知北游也渐进尾声了,曾经为知痴狂,为知惊叹,逢人便推荐此书,怎奈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更有甚者,说此书不过尔尔,不知所云。可笑可叹之际,不过又想,尔并非我辈中人,不过人生一过客,何求其懂《知北游》呢?如此强求,反而是辱没了它 。从此,再也不轻易向别人推荐此书。曲高和寡并非《知北游》的悲哀,可惜出于这物欲横流的世道,终究湮没于尘埃之中。
世道浇漓,人心不古。时下快餐文化盛行,看书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或是意淫自娱。《知北游》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自是不被众人喜爱。
洛水以文载道,《知北游》包含和背负了太多的人文内涵,如此,便与时下流行的小白文学大相径庭,洛水本人亦悠然自得,不慕功利,亦与这世道背道而驰,不可否认,部分读者对网络文学作品不屑一顾,如此这般,终致此书沉寂于喧嚣的世俗之中。
《知北游》是一本比较有深度的书,此书与《悟空传》不分伯仲,就我而言,更爱前者。前几章,如|江南水乡,旖旎轻柔,待到吐鲁番一章时,犹如山岛耸峙,群峰迭起,浩瀚逶迤 ,此后章节一章比一章精彩,章章扣人心弦。洛水对人物的塑造,对心理的描写,对道的阐述,无不淋漓尽致,妙到毫厘,使读者忍不住击掌而赞,拍案叫绝。可惜的是,成也如此,败亦如此。在如今这般功利化的社会里,看书大都一目十行,管中窥豹,像《知北游》这样的书,又有几人能反复品读呢?许多人看一遍不知其然,便弃之如履了,自然只能小众,而难成大众。洛水也是一个非常执著的作家,他坚持以文载道,明知世道维艰,却仍旧坚持本我,以三寸不烂之笔,写出七尺立锥之地。
近十年来我也读过不少古今中文名作,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海明威的作品,莫言的一系列高密作品,韩寒、郭敬明之流也都读过,但真正深入血液,融入骨髓的只有洛水的《知北游》。许多人说此书作者居然用第一人称来写,不屑去看。敢问,你连看都没看,又有什么资格来说第一人称,你又知道洛水为何要用第一人称?
洛水要阐述的是"我"的道,没有细腻的心理描写如何阐述“我”的道?作者所阐述的道的初衷并非朱熹、陆九渊、王阳明之流,而是西方苏格拉底、柏拉图、笛卡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强调的是本我,即我思故我在。是以,作者必须要用第一人称来写这部作品。正是因为坚持本我,我可以怀疑一切,但绝不可怀疑自己,是故,任何质疑我的外物、他人都必须被我所质疑、否定。因为是我,所以无悔。从这点来看,契合了萨特的他人即是地狱,这便是林飞的道。所以林飞说我最重要,因为我爱你三个字,先有我,再有爱。这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存在先于本质。林飞由一个热血、洒脱的少年成长到如今冷血、自私、舍道无物的境界,或许许多看客会唏嘘伤感,但不可否认,这也是最真实的成长。年少的誓言不过是一腔热血,在无数个明天中渐渐变冷。
之子泛舟,亦泛流年。不论《知北游》最终以何种姿态走向终结,她已在我心中奏出最优雅曼妙的绝响。与其追求文字的长度,不如欣赏内韵的厚度,即使起点与终点重合,那一闪即逝的光辉也会在心中透射出最炙热的光亮,展现如火凤华转般的幻灭悠扬。(Saber)
第二次推书,个人认为这本也是经典,应该有不少人看过(´・_・`)这本书实数佳作,不同于大部分的种马文也不同于其他的一些玄乎,言情小说,本书从始至终在某种意义上是没有女主的「好像说了一些无关的话( ・᷄ὢ・᷅ ),本书描写细致。力推,原因的话下面👇【话多了些,表嫌弃_(:3」∠)_
如果没有给这本我已经看完第三遍的书写个可以留以纪念的东西,会很对不住看书时那些感伤,激动和眼泪。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讲述一个精心谋划的局。他是素颜白衣,一派清雅的琅琊公子榜榜首,他是凶险诡谲的朝局中人争相招揽的麒麟才子,只是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姓名,他真正的心。
梅长苏……是谁?
琊榜榜首,江左梅郎。
这几个字,便充满令人心生追慕的传奇感。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欢这样写来工整,词义精辟却又意犹未尽的评语。
我看的第一遍电子版里,开头有长长的几章铺垫了这位江左盟宗主的不凡气势,后来的出书版里却给删去了。于整体来讲删去是对的,因为跟后来的局势发展并无多大关系,且笔力较弱略显罗嗦,可是于我这样一个爱煞梅长苏的人来讲,那被删去的几章所赘述的江左梅郎的风采,实在是满足脑补的最好材料。
他身为江湖草莽,却体弱多病;他手握天下第一大帮,却低调得没几个人见过;他明明富可敌国,却在陋巷中的食肆里拿大勺敲着锅沿召唤出厨子为他的朋友们做菜;他哄他的小护卫时所给的好处是,我唱歌给你听。这个江左盟的宗主,琅琊榜第一公子,气度清雅,学渊天下,脾气温和,有一点小小的可爱,又有一点让人无法捉摸的高深。
看到这里我已经萌得不行,平生最爱这种调调的年轻公子哥儿,有学问,有品味,不张扬,够牛B,当得起“霁月清风,疏阔男儿”几个字。但又觉得,这样的人若只是一个无牵无挂的江湖人倒也不失为一代名士的风范,但也仅止而已罢了。所以当看到他踏上金陵帝都的土地,仰望那巍巍城门,面露复杂的沧桑与悲凉时,我的鸡血在沸腾,因为我知道这个江湖人必定不会是个纯粹的江湖人,一种凝重冲淡了曾经的飘逸感,那是一种根骨,植根于他心中的秘密,梅长苏一定不仅仅是梅长苏。
果然,在帝都的诡谲波澜中,他拥裘围炉,搅动风云,闪动着沉沉眸色一步步设局,一环环接扣,一点点算计人心,他是智计无双的谋士,是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他拖着病躯残体,煎熬心血,他不为权利,不为声名,他只是纠结于一个被湮没在遥远时光中的真相,他对心腹挚友说:“不要再让第二个人知道林殊归来”。
于是那个于低眉浅笑间杀伐决断的梅长苏身上,一点点剥出另一个面目,一个已经消失在时光深处,只绕在少数人心里,不能忘的灿烂身影。
已经没有人再提起林殊是谁,那个曾经金陵帝都最明亮最耀眼的少年将军。他飞扬任性,英才天纵,他银袍薄甲,纵马扬刀。他是天生的战神,是大梁的骄傲。可是他死了,纵然他的朋友永远不曾忘记他,并为他一直郁郁不平,但那并无意义。林殊已经死了,死在苍茫的梅岭大雪中,连同赤焰军七万战士,他们背着谋逆的罪名,不能昭雪,不能安宁。
梅长苏笑着对心腹挚友说:“其实我是鬼魂,你怕不怕?”梅长苏的确是可怕的,他把那些身居高位的所谓明君忠臣们一一拖入地狱,只因为那是他们欠他的,欠他的父兄战友,欠赤焰军七万冤魂的公正和道义,刻在他们身上的冤屈必须用施与者的血来洗刷。梅长苏也是可叹的,改了面目敛了豪情,病体支离年寿难永,支撑着他从地狱挣扎归来的,是心不甘意不平,是对公道和正义的执念,是人性并未泯灭心存希望,是珍贵的生命和情义不容挑衅,他玉壶冰心,他殚精竭虑,梅长苏很执着,也很疯狂。
我真的爱死了他。
梅长苏、林殊,两个同样惊心动魄的名字。林殊只属于传奇,他,祁王,他的父亲母亲,还有他的赤焰军,他们都是传奇,湮没在时光另一头,被人记住却不敢提起的传奇。经历了深沉如无星无月的黑夜一样的痛苦,银袍小将变成了瘦弱书生,曾经跃马扬鞭的手如今虚弱无力,当他自嘲到:“我会被打成肉饼”时,会真切的替他难过,骄傲的林殊要靠怎样的坚韧和勇气,才能一步步走过来。那个喜则大笑怒则如虎的少年将军,如何才能变成如今这副低眉浅笑的文弱模样。林殊啊林殊,幸而他是林殊,拼着足够的坚韧,纵然不能再纵横战场,改了形容,换了名字,拼着残破病体仍然锲而不舍,要用无双智计实现阵亡战友的心愿。这样一个人,心疼之余,怎能不让人心生仰慕,敬之服之。其实林殊也好,梅长苏也好,名字不同有什么关系,他还是他,拆开了重装,也还是他。
如果故事断在这里,已不失为一种圆满,林殊已逝,而梅长苏仍是那个云淡清风的梅长苏,依然可以当他的江左梅郎,留一段江湖传奇。这样真没什么不好。可是我仍然爱煞最后的结局,虽然那让我在深夜里捧着书失声痛哭。
邻国铁骑大举来犯,眼看山河破碎,举国上下一片愁云惨雾,战况危矣,无将可派。梅长苏可以不管,但林殊却不能不管。看到这里简直让人心里惨伤之极,明明已经沉冤得雪,明明已经可以无牵无挂,明明已经可以纵情山水甚至找寻幸福,可是他却说:“国家危殆,男儿都要上战场,我也要去。”
我以为我已经能忘掉他是林殊。可他仍流着将门的血,仍留着林氏的风骨,他至始至终,都是最任性的那个人。
可是谁又能去斥责他,反对他呢?没有立场,没有理由。征战沙场,马革裹尸,这才是林殊的荣耀,他对蔺晨说:“你总是说你从来不认识林殊,但我相信,你真的认识了他,你不会失望”。
是,哪里会失望。廊下宫羽抱琴而出,指下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铁马江河,梅长苏推窗望天,眉间风雷之色,傲气如霜。他得偿所愿的服下续命也是夺命的毒药,跃马扬鞭,脸上飞扬明亮的笑,十三年的时光仿佛突然不曾流过,他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明亮耀眼的林殊,不管换了哪个名字,哪个身份,也没有人能夺走他的光芒。
……只想流着泪跟着那位洞察天下的琅琊阁主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
想那日霜角辕门,
想那日挟剑惊风,
想那日横槊凌云……
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矄……
看惯了儿女情长,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疏阔正气的故事。没有女主,没有爱情,只有正义公理至刚至正,让人觉得热血,觉得有希望,明非曲直在现实里那样模糊不清,故事里的那个世界却让人觉得纯粹,纯粹得都近乎天真了,但仍然被深深深深感动,我们立刻就相信了那个世界里的一切。
有的信仰真的能不灭,有的感情真的能永恒,有的人真的如此完美。(科科)
一:关于作者(来自度娘百科)
跳舞,原名陈彬,江苏南京人氏,起点中文网白金作家, 中国作协会员、最具号召力的网络作家之一,也是最为成功的网络职业作家之一。
年轻未必有为,潇洒但不英俊,特征是喜欢邪恶路线和恶搞路线,实际上却是心地善良的大好青年。所写作品中的邪恶、狡猾、好色等元素,那绝对是凭空想象,而无实际经历。
二:关于作品
1)《恶魔法则》(起点08月票总榜冠军 同年,跳舞起点年度最佳写手)
很荣幸,笔者看的第一本书就是跳舞的巅峰之作。记得初二那年到书店买实体书回家偷偷的看,更有段时间钻被窝里看^_^满满的都是回忆。
孤岛中杜维与薇薇安的相偎相依;风暴平原中甘道夫的决然化龙;政变日辰微笑道出的一生之诺。灭西北,定草原。异族南下,挥兵御之。大陆平定,国主病危,君臣猜忌再次让朝堂暗潮涌动。待摄政王驾崩,一封给杜维的信再次让人回忆起政变日两个不被看好的年轻人并肩的承诺;“杜维,如果你助我登基,我封你为公爵!我生平最喜欢郁金香花……我封你为郁金香大公爵!!只要我荆棘花旗帜飘扬,那么郁金香将在这块大陆上永不凋零!!”我,辰.奥古斯丁,有生之年,绝不负你!”故事也慢慢接近了尾声,大陆最强者齐聚皇宫白塔之下迎接着最后一战。
纵观全书,主人公杜维最向往的便是自由,而力量是自由的前提。待力量壮大之时,责任却也越大,自由愈发遥遥无期。杜维便是在矛盾之中一步步成长起来的。杜维内心只把自己当作小人物,没什么太大的理想,只想安定愉悦富足得过贵族的生活,当然,调戏小侍女什么的最开心啦!而命运却胁迫杜维一步步变强。薇薇安让他担当起了爱的责任。甘道夫的牺牲让杜维努力去完成他的遗愿。政变日被迫脱离家族,事成后被册封为郁金香大公爵之日杜维又担负起保护自己势力和完成父亲夙愿:重振罗林家族的任务。正是因为杜维变强是身上的责任压迫的,他也就多了一丝强者少有的人情味。
《恶魔法则》一书,情节跌宕起伏却毫无突兀之感。杜维实力低微之时便已领略巅峰强者威力。随后每个敌人实力远胜杜维,但凭借着机智的头脑(猥琐的心态)杜维一次次化险为夷,不断强大起来。笔者在想,要是让三少完成此书,估计杜维得进魔法学院学个几年和同学纠缠不休,顺便参加个全国魔法联赛神马的来涨姿势,要是以土豆的尿性,估计得从魔法学徒的实力,竟然恐怖如斯写到领域的实力,竟然恐怖如斯。当然,也不排除捡到个戒指神马的Y(^_^)Y 可以说,在当时小白文泛滥大背景下,这种情节是难得一见的。
本书不但情节跌宕曲折,引人入胜,而且感情描写也值得一书。薇薇安与杜维患难后的淡淡情愫,甘道夫不惜生命也要完成责任的坚持,辰与杜维君臣之间的相敬相惜(*^_^*)(捡肥皂什么的最喜欢了)落雪为了族人挥师南下,鲁高为了师傅忍辱负重。而站在大雪山巅峰的男人,白河愁仅仅由于一顿烤肉,和我们的杜维斯密达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啊(喂,杜维尼个小贱人,有loli御姐还不够,勾搭了辰现在还想染指好冷的老白么!,☆*:.。. o(≧▽≦)o .。.:*☆
好了,就写这么多。转眼《恶魔法则》已有七年了,不说多,笔者起码看了五遍。便便有惊喜,便便有感动。写了一上午,肚子饿了。再会,各位。
《恶魔法则》情节9分 文笔7分 情感7分
创新8分 总评8.5 经典必看!(Nonylver)
涅槃是一本真正的重生小说,这是一个基调。起点小说重生题材成千上万,但很少是主角融入重生,多数是过去发生的事情重生在主角身上。这话说的别扭,通俗点,多数在写回忆录,恨不能把某年某月某刻发生的事情重复。而涅槃只是一个重生大方向,很少涉及过往的痕迹,金手指越开越少,更多是在品味一种过往的情怀,这才是一个人,而不是回去当做神。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如同走在儿时上学过往的路上,凝视着斑驳的墙壁,似曾相识的浮现那时的嬉笑;或偶尔在路上看到小时同学玩伴,在平淡无味或嘻嘻哈哈中握手背向,然后看着背影突然想起曾经的摸样;或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点着烟,脑海里突然出现记忆深处的某某人某某事,寂寞与思愁随烟雾弥漫。人的情感伴随人的成长,或隐藏或淡忘。这是情感的重生,不含物质。
这是凡人的俗念,也正是这种俗念,才构成了一种凡人的精神寄托,不求闻达于诸侯,不求富贵于人间,只求守望那曾经飘散逝去的懵懂,沉于心底童真般灿烂笑容。不管是笑还是泪,与爱一起把幸福埋藏,相儒以沫的一生。
平淡是种幸福,庸俗才更加珍贵。
关于涅槃,里面有太多我们埋葬的回忆,青春,工作,初恋,像是冬日里被雾气模糊的玻璃,想要看透另一面,去始终无法伸出手,这不是一本种马的小说,也不是一本成神的小说,更不是一本简单的回忆录,因为所以,这样简单的关系,太多的这种重生,真正的重生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而是无法预知的未来,我们只能把握其中微乎其微的一些,平凡人终究是要自己努力奋斗,甚而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但是涅槃不一样,他有一种清新,却又带着那个年代厚重的回忆席卷而来,于是我仿佛也跟着一起回到了那里。
抛开重生的神秘面纱,涅槃其实只是一部关于狗血的青春,青涩的初恋,平淡的生活,还有那颗永不停止的奋斗的心,以及模糊的太多太多的东西,在自己内心流荡。(💎浅介💋)
最初看文的时候,就有一种司白和锦曦的失忆必然有关联的感觉,随着案情的发展,也一直猜测过他是否会是当年案件的主谋。只是看着这个如阳春白雪般的男人沉默而执着的陪在锦曦的身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怀疑他会是一个犯罪人员。他太执拗,眼里除了她谁都不在乎;他也有自己的骄傲,看着心爱的女人与另一个男人走在一起,哪怕心里千疮百孔,外表依旧恰如春风。
他冷漠无情,眼里却有她,他把自己温情的一面全部给了她----没有人知道这有多么艰难。从出生开始,他就被教导要成为一个冷漠孤僻,强大没有弱点的犯罪集团的头目,没有人教过他爱是什么,他也不懂爱。然而,那个被他的父亲害得家破人亡的小女孩是那么的坚强不屈,勇敢执着。他十年如一日的守护着她,看着她成为不属于他的世界的鲜活的人,看她为父亲的英魂不灭,为所有人们的幸福与和平而努力着。他还记得她小小年纪说出的"永不节哀",和她黑亮夺目的瞳,那个时候就注定了,这个让他明明不懂爱的心却怦然一动的女孩会是他一生的劫了吧。
终于忍不住,忍不住看到自己默默爱了这么多年的女子属于另外一个男人,她会在他面前羞涩的笑,和他牵手走过无数的风景,和他欢笑和他拥吻......她却根本不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不知道他对她有多么的执着。或许是不甘或者是独占欲或许是冲动,他带领着部下设下了一个惊天阴谋,他一步步看着她走进自己的陷阱,却还暗地欢心以为打入了敌人内部,却不知迎接自己的是怎样一个可怕的局面。纵使他不曾和她多加讲话,也隐隐感受到了她对自己的惧怕,可心底仍旧欢喜---他深深爱着的人,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靠近她了啊。也许本已满足了这样的状况,只是他没想到,偷梁换柱的策划会被她察觉。也对,她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儿怎么会感受不到,她想逃跑。也是那个时候,她发现了他对她的情谊,他看到了她瞳孔里的震撼与惊恐,他想就这样了吧,反正已经被发现,就让我小小的更靠近你一点点---他情不自禁的,吻了她,这个吻无关欲望,只是执念。
后来如计划的一样,他们全部失忆,他却依旧记得自己的执念,梦里回转也仿佛爱了她千百年。只是他觉得自己隐隐不正常,所以不敢与她多交谈,更不敢表白,只是觉得这般陪着她,仿佛已经是上天给与的巨大恩赐,他已经无比满足。那个男人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切都要变了,他看着她慢慢和他接近,后来亲密同行,一对璧人。他心痛如绞,却还是选择不予干涉。一路同行,他看他们情深意重,看他们耳鬓厮磨,却依旧给与自己能给出的所有尊重。如果不是迷局解开,重新回忆起以前的是是非非,或者此生就这样度过了。几番抉择,几经坎坷,最后的博弈过后还是两败俱伤。只是最后,他听到哨音响起的那一刻,却心平如初。
如果来生,恩怨已逝,未曾情仇,我们是否也可以一城终老,一人白首?(美人受)
很棒啊,我最喜欢的网游类书籍,为什么有辣么多人不喜欢。。。其实挺好的,讲的是一个被狐朋狗友、狗日上司坑了的人,意外重生,其实本书最好的一点就是没有想其他书一样越几十级轻松杀人,生活职业一个个吊的要死。虽然能越级杀怪,但是没有假到看都不想看的地步。
赞给不给随便,我只是看不下去了,才浪费时间写这个的,凑字数的书评何必赞,不要浪费自己的赞。
有一篇全是凑字数的书评竟然置顶了,只是多无聊啊,我不浪费时间了,就这么多了(陌路离殇)
这本书是动漫无限流的,第三人称,男主有爱有节操,比其他卖萌卖节操无下限的好多了,情节有趣,文笔幽默,值得一看,而且从不断更。(世界线≯观测者)
一代军师是我初一左右看的,算是我看的第一批网文之一。现在看来当年的网文质量真高呢,随手找出来的一代军师都是很有料的作品。有料的意思是,它还有很多传统文学上的东西,其剧情人设还没有类型化(当然,我不是说类型化就不好)
人物虽然没有类型化,但是也同样非常具有特色,主角是一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却有可以指点江山谋划天下,这是非常符合传统文化里对文人的期待的,是一个标准的文人军师形象。此外,绝对忠于主角的超级高手和无限信任有容人之量的主君,都是传统戏本小说里常见之设定。
剧情具体而言,分为两部分,总结起来其一个是受命于危难之际,挽大厦之将倾;另外一个是运筹帷。幄之中决战千里之外,总得来说并不脱离原来的传统审美观。
而一代军师之所谓成功就是因为依靠着这些传统的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让人入迷,让人代入,让人喜欢。
所以这么多年来怎么发展,这些传统的力量,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其实是不变的,比如如今的《宰执天下》(萌子酱c)
写在前面: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家。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摘自《盗墓笔记》
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
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
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冰山面瘫”。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
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请注意,我说的不是配角是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三叔仍然给了他几乎是致命一击,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小哥)
21岁,初中毕业,辍学,啃老。这就是现状。
曾经我以为21岁还年轻,有大把时光去快活,去挥霍。想着宁缺毋滥,过着眼高手低的生活,什么都要最好的。可自己有能力吗?没有去想过,不,并不是没有想,而是不愿意去想,总是拿着一些无所谓的借口来敷衍自己,总是拿着一些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生活现实操的高潮迭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欲罢不能。
直到我看到了这本书,也是我第一次看这个作者的书。他将一个个故事摆在我面前,生活,现实,利益,亲情,爱情,友情...强迫着,逼迫着,使劲推着,让我无可抗拒的去思考,人生的路该怎么走?
我并不是要给这本书加上什么光环,xx必读,人生教条,大海上的灯塔。但无法否认的是它的确起了一个人生道路上一盏小小明灯的作用,尽管只是照亮了一片昏暗而已。起码让我知道了如果继续堕落下去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希望也在看这本书的你,重拾那丢弃已久的思考,和那对未来的向往。
曾经听过一句话: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不妨往前踏一步。
踏一步而已。
借用李宗盛的一句歌词做结尾:从前的我没法懂,人生的路怎么会困难重重。
于17年4月15日23点09分
吴涛。(求之则不得。)
这几年流行穿越文,我最近也一直看的是穿越重生类的,推荐这本《冥帝绝宠:逆天神医毒妃》给大家看看,文笔、人设故事都挺不错的值得大家看看。
神医毒女夏阳梦泠穿成了紫月大陆夏阳家二子的独女,父母在她出生时就失踪,爷爷为寻儿子媳妇对梦泠疏于照顾,她因不能修炼被族人欺负,被太子未婚夫瞧不起千方百计想退婚,夏阳梦泠一朝穿越而来身怀神器琉璃镯,全属性天才,修炼、炼丹两不误,斗渣男并顺利退婚,参加从家族到国家到整个大陆一层层选拔赛闪亮登场,引众人瞩目,还有实力强横的美男南宫澈倾心相护,在历练时得传承还寻回父母全家团聚,大婚第二天和夫君一起被卷入另一层面-灵之巅,南宫澈昏迷被属下接走却将夏阳梦泠抛下,她将幻力转换为灵力重新修炼进步神速,三年后终于夫妻重聚……
冥帝南宫澈因毒血草与梦泠结缘,被坑了宝贝却不怨反上了心,倾心相护,不惜跨界跟随伴她成长,腹黑霸道却宠她入骨,助她寻亲终报得美人归…
夏阳老爷子及夏阳凌云、夏阳凌宇、凌风、凌晧众哥哥的亲情相伴,寻回父母后的温馨让夏阳梦泠从前世的孤女体验了一回家的温暖…
还有一众渣男渣女的配角让整本书活跃起来,有了引人看顾的资本,各位书友喜欢这类的可以一看。(张英)
满分5分,本书可得4.98分。
0.01分来自于某些设定的不严谨。本书主人公在梦境与现实中受到的一切肉体伤害,都会由全人类共同承担。这样大构架的格局多少会忽略一些细微之处。不过无伤大雅,完全不影响阅读体验。毕竟是本小说,故事讲得好就是本书的最大责任,作者也确确实实出色的完成了。题材新颖,文笔流畅,逻辑清晰
最后0.01分是……作者又不更新了……自本书评2017年10月2日开始算起,作者至少又一月未更新。望我去世后,我的子孙可以把完本烧给我。家祭无忘告乃翁(JJJeffery)
耽美,穿越,机甲,无虐,有肉汤,无黑化,1V1,主受。
人物都是比较奇幻的,梦魔~吸血鬼~什么的都有。
但主线是真科幻,机甲~时空穿越~未来战争。
宿敌设定真的很有爱~(乛▽乛)
全文情节合理,主线跌宕起伏,叙事流畅入情入理,人物性格鲜明且搞笑。
推荐:3.7(乌拉啦(推荐满分5))
从快手看到的推荐,觉得鬼媳妇长的好看就想看看剧情怎么样,看了以后觉得挺好的,没有让我产生不想看的想法,觉得这样就很好!看小说是为了打发时间,觉得作者写的挺好的,会把它看完结的!(绕指柔⌒流年乱浮华ゝ)
当我看到五十多章时,浑身热血沸腾。觉得自已在厮杀。而且看书评,发现书评区有许多人在说关于杀胡令的,我认为这全凭人站的立场上,但我个人认为杀胡令是对的。(sometimes)